我以前在置顶的文章里说过,除商业网站和平面媒体之外的网站或个人BLOG转载我的文章不需要告诉我,但是应当注明出处。对于没有这样做的人,我说过,我要郑重地对你说,@#¥%……&*!
但是这样说过之后,总有一些人不肯理会,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同志把我的文章拿去之后,稍加修改,就以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了要昭示天下了,但是我要告诉你,那不是你的。
现在我就示众一个:
黑夜彩虹,也叫“帅得想毁容”。 看这名字你就知道骚的可以。
BLOG地址:http://johnsonvcv.blog.tom.com 内容:《应该把朱广沪送去伊拉克》 发表日期:8月2日
文章链接:http://blog.tom.com/blog/read.php?bloggerid=37088&blogid=63008
老邓的原文《把朱广沪送去伊拉克》
想毁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 1、 我本来不是一个标准的球迷,只看下代表国家性质的比赛和英超。2、 记得在亚洲杯开始前,我就在TOM论坛发了个帖子《个人建议取消中国男子足球队》,结果大家都严重同意我的看法 。
除以上两句之外,这位要毁容的仁兄没有再对老邓的文章进行手术——一篇文章只改动两句话就完全适合另一位作者,老邓对自己写的字很欣慰啊。 除了@#¥%……&*!外,我还想对这位要毁容的仁兄说几句。
首先,我浏览了你的博客,以你的博客的内容,我个人认为把我的文章夹杂其中,要么是对古代宫女的侮辱,要么是对老邓我的侮辱,这是从你那里截的图,我想发自肺腑地告诉你,要办黄色小报,我比你高明许多,但是老邓至今还没有打算和“恋足癖”、“开裆裤”钻到一个草垛里。所以,为了你的古代宫女,请把老邓的文章拿掉。
第二,你可能认为在我这里示众无所谓,反正我有没有什么影响力。其实我也觉得把你示众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说不定哪天我心血来潮,就会发动一股转载本文的风潮,让你知道什么是“邓十二”,说不定还会把你捧红呢。可能自打出了娘胎你还见过真章,只顾着要毁容了,不幸的是,我也没见过真章,而且我喜欢给别人毁容。
第三,你可以选择无所谓、删除文章、注明出处等各种方式来回应我,你要想道歉,我也不会不接受,更不会毁你的容。 第四,这是题外话。我就不明白了,三大门户网站怎么净出土些这一类的骚不啦叽的博客,除了半黄不黄的小道消息,就是一些手脚不干净的,看起来,毁容尚在其次,洗脑倒是迫在眉睫。






如此说来,俺老人家就不必去了。
太看不起人了,每次都让算1+1
博客偷了算什么呀,那天我在报纸上看到12的文章了,而且还是转载别的报纸的。
我就晕了!
本来很生气,后来想,咱12还真能!哈哈,被人偷了,而且还偷的那么张扬。
我靠,你快告诉我什么鸟报纸偷我的文了?
你要累死俺,在这留个言还得会算算数
说明12 有才!强盗都偷富人。
被偷证明了十二的价值,要求赔偿!
这年头偷盗成风,建议你先把文章整成不能复制的。
看你截图的部分,俺已经十分确定,那丫就不可能自己写东西,应该都是拿来主义。
哈哈,我刚才点击这个博客了,看看:对不起,您将访问的博客由于违反了TOM博客的有关规定已被封锁!
12,你太有力度了。
12爷太牛逼了,那小子的博客已经被封了
息怒.
类似的SB多得很,是个庞大的网络无产阶级,骂不完啊.
他的博客换了专用空间了,就是自己的网站了,已经点击过400万了,他可能还不知道你这里示众的事情,他发帖子和删帖子的速度比谁都快,应该还不知道你这里的事情,哈哈…
拉出去示众,再丢到河里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