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置顶的文章里说过,除商业网站和平面媒体之外的网站或个人BLOG转载我的文章不需要告诉我,但是应当注明出处。对于没有这样做的人,我说过,我要郑重地对你说,@#¥%……&*!
但是这样说过之后,总有一些人不肯理会,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同志把我的文章拿去之后,稍加修改,就以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了要昭示天下了,但是我要告诉你,那不是你的。
现在我就示众一个:
黑夜彩虹,也叫“帅得想毁容”。 看这名字你就知道骚的可以。
BLOG地址:http://johnsonvcv.blog.tom.com 内容:《应该把朱广沪送去伊拉克》 发表日期:8月2日
文章链接:http://blog.tom.com/blog/read.php?bloggerid=37088&blogid=63008
老邓的原文《把朱广沪送去伊拉克》
想毁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 1、 我本来不是一个标准的球迷,只看下代表国家性质的比赛和英超。2、 记得在亚洲杯开始前,我就在TOM论坛发了个帖子《个人建议取消中国男子足球队》,结果大家都严重同意我的看法 。
除以上两句之外,这位要毁容的仁兄没有再对老邓的文章进行手术——一篇文章只改动两句话就完全适合另一位作者,老邓对自己写的字很欣慰啊。 除了@#¥%……&*!外,我还想对这位要毁容的仁兄说几句。
首先,我浏览了你的博客,以你的博客的内容,我个人认为把我的文章夹杂其中,要么是对古代宫女的侮辱,要么是对老邓我的侮辱,这是从你那里截的图,我想发自肺腑地告诉你,要办黄色小报,我比你高明许多,但是老邓至今还没有打算和“恋足癖”、“开裆裤”钻到一个草垛里。所以,为了你的古代宫女,请把老邓的文章拿掉。
第二,你可能认为在我这里示众无所谓,反正我有没有什么影响力。其实我也觉得把你示众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说不定哪天我心血来潮,就会发动一股转载本文的风潮,让你知道什么是“邓十二”,说不定还会把你捧红呢。可能自打出了娘胎你还见过真章,只顾着要毁容了,不幸的是,我也没见过真章,而且我喜欢给别人毁容。
第三,你可以选择无所谓、删除文章、注明出处等各种方式来回应我,你要想道歉,我也不会不接受,更不会毁你的容。 第四,这是题外话。我就不明白了,三大门户网站怎么净出土些这一类的骚不啦叽的博客,除了半黄不黄的小道消息,就是一些手脚不干净的,看起来,毁容尚在其次,洗脑倒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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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07-8-6 16:01:13 [ 回复此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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