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道德

时间: 2008-06-11 / 分类: 明枪暗砖 / 31个评论 发表评论

 

范美忠做客《一虎一席谈》,让我们再次见识了泛道德人士的嘴脸,让我们欣赏了一次道德代言人的完败。有人说,这是2008年关于人性和道德最值得一看的视频。
 
郭松民的表现只能用行为艺术来形容,有点像神棍。原来道德代言人就是用“畜生”和“杂种”称呼别人,原来道德代言人就是像打了鸡血一样一蹦一跳不让别人讲话,原来道德代言人就是置现场观众于不顾拂袖而去。郭同学的行为艺术告诉我们,道德真的很恐怖,太他妈吓人了——范美忠本来就胆小,真难为他能挺下来。
 
节目过后郭同学在自己的博客上继续进行行为艺术,把自己的失控解释为愤怒,我才知道原来人在愤怒的时候可以暂时丢掉道德。

 
打住,咱们不谈道德,而且我也不打算就道德人士的不道德行为进行道德层面的分析。咱们还是谈观点吧。为了防止道德人士扣帽子,我先声明,我不赞成范美忠的行为,但我能理解他的行为,因为他是本能的;我也不赞成范美忠的的某些言论,但是我赞赏他的态度,因为他是真诚的。
 
郭同学在《一虎一席谈》里的言论不值一驳,因为他根本没有论据,全是结论,用一个结论来支持另一个结论,实际上他的肢体语言更加丰富一些。我倒是他博客里的论述很感兴趣。
 
范美忠认为《教师法》当中没有规定地震发生时老师必须先救学生,郭同学对此说“你只要回答你是不是缺德就行了,扯什么《教育法》呀?你咋不说你没有违反《宪法》呢?别人说前门楼子,你说胯骨肘子,你也太不着四六了吧?”
 
随后郭同学说,如果大家认同范美忠,那么他有如下建议:“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相关条例,规定军人在遇到生命危险时可以拒绝执行命令;修改《警察法》,规定警察在感到有危险时,对受害民众可以不出手相救;修改《教师法》,规定教师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先于学生逃命,这一条同时要让每一个家长和孩子都知道;最重要的,是要修改《宪法》,规定公民可以出于个人的理由放弃自己的职责,任何机关、学校、企业等均不得追究其责任,并将其列为基本人权”
 
我不说你也能看出来,郭同学自己不也在扯胯骨肘子,你谈道德,扯上法律干嘛,亏你自称法学硕士。
 
郭同学一再的提到“底线道德”,但是很遗憾,他对范美忠的底线道德要求是牺牲自己,而对自己的底线道德要求是不打断别人说话不说脏话。不知道这种宽于待己严于律人是不是道德圣斗士共同的特征。
 
郭同学用道德来划分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而且拔得高度有点吓人,变成了不是圣人就是小人。理解或同情范美忠的人,都一并划入道德上的待拯救者加以谩骂,没有太白遗风,反倒是很有文革遗风。
 
郭同学说“我的建议还有很多,比如我们可以把国名改为真小人共和国,重新谱写国歌并命名为真小人之歌等,最重要的,是要请小范同学出任教育部长,以便把下一代都培养成真小人。”——学一下余秋雨老师,我含泪劝告郭同学,收了神通吧,真小人总比岳不群好吧。
 
点击此处收看行为艺术

31个评论

  1. 阿潘
    2008/06/11 于 10:25:16

    先沙发Haha

  2. 阿潘
    2008/06/11 于 10:27:07

    “道德代言人”这个称谓超搞笑Angry

    yeet 于 2008-6-11 17:54:58 回复

    还有道德圣斗士呢

  3. 阿潘
    2008/06/11 于 10:29:12

    我无论说什么都不过只是一只熊猫……Misdoubt

    邓十二 于 2008-6-11 12:25:50 回复

    对你的哀怨,余秋雨老师说,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

  4. 阿潘
    2008/06/11 于 10:32:09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After_boom

  5. Dot
    2008/06/11 于 10:58:22

    看了视频,感觉郭松民简直斯文扫地
    我倒是开始理解了范跑跑了

  6. 潇湘
    2008/06/11 于 11:02:26

    范美忠的行为是本能的,Angry而郭松民的表现是伪善!

    zun 于 2008-6-13 13:09:43 回复

    这么说也绝对了吧,郭先生也许就是来捣乱的呢。范先生虽然赢得了“本能”的赞许,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不靠谱。倒是凤凰卫视让人感到可疑。
    娱乐至死。一切都是娱乐。

    瀟湘 于 2008-6-14 17:19:46 回复

    我沒經過那樣的危難,所以我不會亂批評人。但是過后不思悔过,还诡辩的人就让人觉得可恶。范跑跑的自辩虽然理性,但并不能减少他所造成的错误!

  7. 潇湘
    2008/06/11 于 11:06:04

    可以這么說,范美忠是真小人而郭松民是偽君子!

  8. 梅什么
    2008/06/11 于 14:23:36

    不管怎么样,我接受不了跑跑的理论.


  9. 2008/06/11 于 16:53:43

    看人家十二说的,那叫一个到位,说前门楼子是前门楼子,说胯骨肘子是胯骨肘子,那叫一个妥贴Grimace


  10. 2008/06/11 于 16:56:41

    喜欢十二这样的文字,看着就是一个过瘾Haha

  11. 妖娆
    2008/06/11 于 17:39:36

    说真的,我觉得这个事情根本不值得拿来说,不就是一个人被地震吓着了,本能地跑了么。高度上升得有点夸张。
    唉,我不管说什么也是只熊猫,而且是被十二定义成出了家的熊猫。余老师,这个应该不是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的吧?Cry

  12. 妖娆
    2008/06/11 于 17:41:22

    不过!像我这样花容月貌的出了家,还让不让人活啦??Cool

    邓十二 于 2008-6-11 18:54:50 回复

    师太,老衲随你同去吧

  13. yeet
    2008/06/11 于 17:48:10

    来晚了Nothing_to_say

  14. yeet
    2008/06/11 于 17:48:45

    现在郭松民得了个名字叫郭跳跳,哈哈

  15. yeet
    2008/06/11 于 17:49:37

    我在12这里逼捐一次,百度一下可以知道,郭道德捐了400元,据说还是分次捐款

  16. 任何人
    2008/06/11 于 20:54:10

    12,我相信面对全班同学,你的本能绝对不是撒腿就跑.
    没看完,速度很慢.看到那位粉红女教师说完话,我已经泣不成声.很难过,谈论道德很羞耻吗?

    至于郭,他太笨了.为什么不让梅医生去PK? 骂死这个丑鬼.

    这篇更新把我更伤心了,
    流氓出于本能犯下强奸罪, "但我能理解他的行为,因为他是本能的;"
    这个流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博客上大谈"本能反应", "但是我赞赏他的态度,因为他是真诚的。" ?????

    别回复哦.我嘴笨,吵架肯定吵不过你.

    但我可以狠你Angry

    邓十二 于 2008-6-11 21:08:54 回复

    呵呵,那我不说啥了

    老林 于 2008-6-11 22:12:42 回复

    恩,12 无语了。
    哈哈

    梅朵 于 2008-6-12 18:10:31 回复

    跑跑先生出于动物本能的逃生行为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我鄙视他事后为自己行为的所有解释,但我尊重他拒绝做一个有职业操守和高尚道德的“好人”的权利。这个世界上谭千秋那样的好老师要是有很多国家国的教育和社会风气也就不会如此糟糕了,至于他有承认自己并不高尚的勇气,我觉得最好不要用诚实这个词去夸他,糟蹋了这么美好的词语。
    至于郭跳跳先生,我忍不住说句糙话了:谁的裤扣没系好,怎么把他给露出来了。见到范跑跑就已经开眼了,没想到还有更刺激的。

  17. 元氏森林
    2008/06/11 于 21:17:16

    对比是如此鲜明!

  18. 赳赳
    2008/06/12 于 00:25:38

    范跑跑表现不错
    他的那位朋友表现得很有风度,映衬出了郭跳跳的缺乏道德修养却假冒道德圣斗士

  19. 秋暮桥
    2008/06/12 于 08:11:37

    毕竟一虎一席谈是一场show,郭跳跳演砸了,范跑跑反而不失理性,很难想象郭跳跳这样的道德大师在灾难发生的一刻,那么短暂的时间,甚至几秒钟内,会想到那么多高尚无比的东西一直与完全压制住了自己对于灾难的恐惧,很虚伪

  20. 非非
    2008/06/12 于 08:58:26

    博主笔锋很似王小波

  21. shadoq
    2008/06/12 于 09:42:50

    理解或同情范美忠的人,都一并划入道德上的待拯救者加以谩骂,没有太白遗风,反倒是很有文革遗风.
    很有道理

    有个网友回复的非常好:我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至少我可以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认为范跑跑很诚实,他说话很认真,很诚实,从他学生和老师还有同事队他的评价可以看出来,记得最早他写BLOG的时候,就有人采访了他的学生,他学生队他评价是:一个很负责和真诚的老师.

  22. 非非
    2008/06/12 于 16:30:08

    别说,王小波对类似郭跳跳的行为说过: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老林 于 2008-6-12 23:33:06 回复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
    这个前提难道不对乎?

  23. 弱水
    2008/06/12 于 20:59:39

    知道范美忠其实是在几年前我混读书沙龙的时候的事,当时因为他的才华和思想对他印象十二分的好,但这次,我真觉得他是言行失范

  24. 老林
    2008/06/12 于 23:31:13

    郭跳跳的拙劣表现并不能减少范跑跑的耻辱。

    当一个人的行为不被大众接受,但他还洋洋自得的时候,这个行为是很无耻的。
    俺的看法是:跑可以,得瑟不行。
    对跑跑,就一个字的评价:呸。

  25. 一地鸡毛
    2008/06/13 于 07:37:21

    楼上各位说的都是行为对错
    12说的是论据得当与否,跑跑能够自圆其说,跳跳鸡飞狗跳

  26. 依然
    2008/06/13 于 23:17:17

    12也在替“范跑跑”做宣传啊?!

    因为我看到的第一只熊猫是阿潘,所以我后面再看到熊猫就习惯性的认为也是阿潘。
    不过我发完这个评论要赶紧走,不然我会以为自己怎么错穿了阿潘的衣服。

  27. 绿茶
    2008/06/14 于 11:40:27

    跑跑和跳跳,他两应该职业互换

  28. 寸心
    2008/06/16 于 08:20:07

    随后范同学说,如果大家认同范美忠,那么他有如下建议

    ————————————————有笔误

    邓十二 于 2008-6-16 10:40:56 回复

    Hehe 还是寸心细心

  29. 寸心
    2008/06/16 于 08:22:12

    郭同学的行为艺术告诉我们,道德真的很恐怖,太他妈吓人了——范美忠本来就胆小,真难为他能挺下来。
    哈哈你想笑死俺啊?

  30. 寸心
    2008/06/16 于 08:23:09

    我不赞成范美忠的行为,但我能理解他的行为,因为他是本能的;我也不赞成范美忠的的某些言论,但是我赞赏他的态度,因为他是真诚的。
    ————————
    这正是我对这个破事的态度。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谈到这个。烦。

  31. 青原行思
    2008/07/04 于 21:10:33

    道徳是块砖,用它砌屋的少,用它砸人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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